据正义网报道,记者11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芝松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朱芝松利用担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市闵行区委副书记、区长,闵行区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6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朱芝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组织原则缺失,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决定降低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