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就仁爱礁有关问题答问时强调,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违反了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是非法的、无效的。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黄惠康接受羊城晚报专访解读——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图/受访者提供
外交部发言人在7日就美国国务院发表关于仁爱礁问题的声明答记者问、8日就菲律宾外交部发表关于仁爱礁问题的声明答记者问中均指出,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是非法的、无效的。
为什么说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违反了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它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国际法?9日,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特聘教授黄惠康接受羊城晚报专访,从仲裁程序的启动、临时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管辖、仲裁员的职业操守等方面作了详尽解答。
为什么说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违反了国际法?
羊城晚报:如何从国际法角度看待南海仲裁案及其所谓裁决的效力?
黄惠康: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共和国时任政府违背中菲之间达成并多次确认的通过谈判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的共识,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国际社会早已认清,所谓“南海仲裁案”从头到尾就是一出由美国幕后操纵的、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
仲裁程序的启动违背“国家同意”原则,缺乏当事国的合意;临时仲裁庭的成立缺乏合法性,组成缺乏公正性,对案件的审理缺乏管辖权;其“裁决”政治偏向露骨,法律适用牵强附会,事实认定漏洞百出,挑战国际法基本准则,损害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正如荷兰国际法学家兹瓦特教授所说,“仲裁庭的裁决在东亚必将被视为‘毒树之果’,无法得到认可和支持”。美国国务院前法律顾问亚伯拉罕·索费尔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案“有百害而无一益”。即使在菲律宾,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仲裁案是“美国利用菲律宾达成自己目的的阴谋”。菲律宾《旗帜报》专栏作家罗德·卡普南指出,在南海问题上,“菲律宾人是在替美国火中取栗”。因此,完全可以说,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自始无任何法律效力。
首先,仲裁程序的启动违反了“国家同意”原则。中菲双方曾就通过谈判解决南海有关争议,妥善管控有关分歧达成重要共识和协议。1975年6月,中菲关系实现正常化,两国在有关公报中明确指出,两国政府同意不诉诸武力,不以武力相威胁,和平解决所有争端。实际上,中国在解决南海问题上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倡议,首先就是对菲律宾提出的。1995年8月,中菲共同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南海问题和其他领域合作的磋商联合声明》载明,“争议应由直接有关国家解决”“双方承诺循序渐进地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此后,中国和菲律宾通过一系列双边文件确认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南海问题的有关共识。上述共识和承诺构成中菲两国间排除通过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的协议。
“约定必须遵守”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菲律宾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怂恿和支持下,违背自己的庄严承诺,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相关规定,单方面启动针对中国的强制仲裁程序,是严重的背信弃义行为,不为菲律宾创设任何权利,也不为中国创设任何义务。
其次,临时仲裁庭的组成纯粹是政治操弄的结果。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在其中扮演了“操盘手”的角色。在国际法上,仲裁的灵魂是自愿和公正,仲裁庭的组建应基于当事双方的同意。这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应有之义。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临时仲裁庭由五名仲裁员组成,当事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并协商产生另外三名。如协商不成,则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代为指定。然而,在柳井俊二的操弄下,仲裁庭的五名仲裁员中,除一人由菲律宾指定,剩余四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包括仲裁庭主席。而且,所有仲裁员均来自欧洲或长期居住在欧洲,对亚洲文化和错综复杂的南海问题的经纬缺乏最基本的了解,更无仲裁员在仲裁程序中真正代表中国。
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更能揭示临时仲裁庭组成的“暗箱操作”。2013年4月组建仲裁庭时,柳井俊二最初任命斯里兰卡籍资深外交官平托出任庭长。平托因夫人系菲律宾籍而特地征询争端双方的意见,并得到菲方的首肯。但稍后当平托在履职时流露出仲裁庭对本案无管辖权的裁决倾向后,引起美日的严重担忧。当年5月,平托被迫辞职,柳井俊二另行任命了新庭长。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究竟有无管辖权?
羊城晚报:您刚提到,临时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缺乏管辖权。在管辖权方面,国际法是怎么规定的?
黄惠康:依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和平解决的大原则下,国际法赋予各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方法的权利。各国应本着合作精神,在国家同意的基础上,善意使用争端解决方式和机制,不得滥用。中国始终主张与直接相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在争议最终解决前,中国愿同有关当事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为最终解决争议创造条件。在领土问题和海域划界争议上,中国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
南海仲裁案仲裁事项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国际法专家普遍认为,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对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没有管辖权。正如亚伯拉罕·索费尔指出的那样,“南海仲裁案事关主权争端,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立案,更何况审理和裁决”“国际法也是有边界的,突破这个边界就是对国际法的冒犯和滥用”“仲裁庭无视中方的合法要求,片面接受菲律宾的强制仲裁要求,这不是遵守国际法,而是践踏国际法”。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依本公约强制仲裁程序建立的仲裁庭,无权调解或仲裁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纠纷,特别是在争端一方以书面声明的形式拒绝接受此类强制程序之后。然而,仲裁庭无视菲律宾提起仲裁事项的实质,无视中国根据公约作出的声明,无视双方谈判磋商的共识,错误解读中菲对争端解决方式的共同选择,错误解读《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有关承诺的法律效力,恶意规避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的排除性声明,有选择性地把有关岛礁从南海诸岛的宏观地理背景中剥离出来并主观想象地解释和适用公约,在事实认定和法律上存在明显错误,其行为和裁决严重背离国际仲裁一般实践,完全背离公约促进和平解决争端的目的及宗旨,严重损害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严重侵犯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和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利,是显失公允和不合法的,属于越权管辖、枉法裁断。
另外,仲裁员的职业操守也广受诟病。在这场自导自演的闹剧中,仲裁员和专家证人的“变脸”表演令人咋舌。他们对本案有关问题的意见与他们以专家身份曾经发表过的观点和意见自相矛盾,庭内庭外,判若两人。
以仲裁员阿尔弗雷德·松斯为例,这名荷兰知名海洋法教授先后至少两次就岛礁地位、海洋权利和海洋划界之间的关系公开发表学术意见,认为在两国存在重叠海域主张的情况下,相关岛礁的法律地位和海洋权利问题不能脱离海洋划界争端而独立出现,它们构成海洋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然而,在南海仲裁案关于管辖权的所谓裁决中,包括松斯在内的五名仲裁员不顾中菲南海争端的根源和实质是岛礁主权与海洋划界之争的基本事实,强行以全体一致的方式裁定仲裁庭对菲律宾关于黄岩岛、美济礁等南沙争议岛礁的法律地位问题的诉求享有管辖权,这显然与松斯本人一贯的学术观点相悖。
再以专家证人克里夫·斯库菲尔德为例,这名澳大利亚专家应菲律宾方面的请求,为南沙群岛岛屿地位问题出具专家意见,其证词不仅与其学术观点截然相反,而且在重要事实上公然撒谎,面对关键质询时,更是以狡辩的方式来应付。就同一个问题,斯库菲尔德用同样的资料、理由进行论证,但在仲裁庭内外的结论却完全相反。难道有偿服务就可以放弃职业操守吗?有专家指出,与联合国国际法院诉讼不同,由提起仲裁的菲律宾一方支付仲裁庭的全部费用,包括仲裁员的巨额酬劳,这本身就会引发众多担心和问题。难怪国际社会上不乏菲律宾花大钱雇“裁判”为其张目的质疑。
南海问题涉及复杂的历史、民族情感和国家尊严,仲裁解决不了南海问题,任何强迫方式都只会适得其反。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面违法提起的仲裁,不承认、不执行所谓的裁决,理所当然,合理合法。
如何看待美方在南海仲裁案中的行为及国际社会的反应?
羊城晚报:美国国务院近日发表了关于仁爱礁问题的声明。如何看待美方在南海仲裁案中的行为?
黄惠康:美国国务院发表关于仁爱礁问题的声明,除了否定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合法权益外,还刻意渲染南海地区紧张局势,蓄意制造意识形态对立,公开胁迫别国选边站队,企图以此离间其他国家同中国的关系,干扰破坏中国与东盟国家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努力。然而,令其失望的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并未与之为伍,东盟成员国也未被“带节奏”。
首先,在南海问题上,作为域外国家的美国唯恐南海不乱,千方百计在南海挑动是非,兴风作浪,“深度参与”几乎无处不在。这一声明罔顾南海问题的历史经纬和客观事实,违背美国政府在南海主权问题上不持立场的公开承诺,违反和歪曲国际法,蓄意挑动领土海洋争端,破坏地区和平稳定。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看清,谁是当今世界最大的“麻烦制造者”。
其次,这再次暴露了美方对待国际法奉行的是典型“双重标准”,对人不对己,合则用,不合则弃之如敝履。
美国口口声声维护“海洋法治”,却一直游离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美国推动并主导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谈判,谈判结果总体满足美方关切,但里根政府认为公约第十一部分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不符合美国利益,拒绝签署公约。1994年,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框架下,谈判制定了《关于执行〈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对区域制度做出实质性修改,排除了美国参加公约的障碍,但美国迄今仍未加入。美国口口声声要求中国接受所谓南海仲裁裁决,却忘了自己在尼加拉瓜诉美国的诉讼中,不仅在国际法院确立对本案的管辖权后中途撤出庭审,在法院作出有利于原告尼加拉瓜的最终判决后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而且撤回了美国政府在1946年国际法院成立之初自愿作出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美国口口声声反对南海军事化,自己却频繁派遣大规模先进军舰军机在南海炫耀武力、挑衅滋事。
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符合有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美方借声明炒作来服务自身政治目的,是对国际海洋法的滥用。无论是躲在幕后煽风点火,还是跳到台前赤膊上阵,美方搞乱南海、从中渔利的图谋注定要以失败告终。
羊城晚报:国际社会如何看待中国在南海仲裁案及其所谓裁决上的立场和主张?
黄惠康:2016年7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以翔实的历史事实和坚实的法律依据,进一步阐明了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法律属性,并且清晰地界定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具体内容。从白皮书中可以看到,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是历史上确立的,中国始终坚定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承认。
中国在南海仲裁案及其所谓裁决上的立场和主张在国际社会得到了愈来愈多的理解,已有100多个国家、230多个政党以及众多知名人士公开表态支持。联合国、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也纷纷撇清与南海仲裁庭的关系,均称南海仲裁案与其无关。
当下,在全球范围内,单边主义和霸凌主义盛行,世界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多次重申,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和承诺没有变化。中方将继续坚定依法维护自己的主权和安全,坚定维护与地区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坚定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中方愿同东盟国家一道努力,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编辑:邬嘉宏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