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公平、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具有重要作用。但个别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法律意识淡薄,通过虚构、编造参保人信息,虚构劳动关系等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如实申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伪造、变造病历、票据等申领材料骗取生育保险基金,严重扰乱生育保障管理秩序,侵害了公共利益和基金安全,依法依规应予以严肃处理。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国家医疗保障局首期选取5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此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通过合法途径参加生育保险,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申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共同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
案例一 湖北省大冶市禾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案
湖北省大冶市医保局在线索核查时发现,大冶市禾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截至2022年11月累计参保189人,参保人员中住院分娩发放生育津贴127人。经查,该公司涉嫌虚构劳动关系,为已怀孕但未参加医保的人员代缴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骗取生育津贴249.16万元,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财务人员等4人实施抓捕,对16名向该公司介绍孕妇的乡村医生及村妇联主任采取刑拘、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2025年4月,大冶市人民法院对主犯张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从犯陈某某等5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缓期执行,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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