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出炉,红线划定,直播电商猛踩刹车。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对外公布近日制定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商家)、直播营销人员(主播)、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MCN机构)四类主体,压实责任义务,完善监管机制。
同日召开的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首场专题新闻发布会,正是聚焦《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与《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新规联袂出台,意味着平台经济尤其网络交易、直播电商等热门领域,其发展和治理走向新阶段,成为多数受访企业和专家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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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四大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表示,《办法》结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构建了全链条责任体系。
具体来看,在压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方面,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系统规定了平台在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信息报送、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平台内违法行为处置、风险识别及处置、交易信息保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