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六盘水的“七日快捷酒店”遭“7天酒店”索赔10万,一审判决七日快捷酒店赔偿1.5万,七日快捷酒店变更企业名称,停止使用含有“七日”字样的企业名称、门头装潢、装饰、酒店房间内物品。
![]()
涉事门店
9月3日,七日快捷酒店经理熊女士告诉二三里资讯记者,他们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已提起上诉。
去年旺季营业额18万,今年旺季8万不到
熊女士向记者坦言,虽然一审判决仅要求赔偿1.5万元,但法院同时要求更换所有的logo、门头以及酒店的布草(床单、毛巾等物品)。由于今年年初酒店才刚刚采购了一批新布草,若将这些设施全部更换,整体成本至少在10万元以上。而目前酒店的经营状况,酒店根本无力承担。因此,他们提起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