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在上海务工的陈先生向大河报《看见》记者求助称,其35岁的哥哥陈刚(化名)在上海闵行区一加油站加油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汽油喷淋至其衣裤上,随后驾车途中因衣物产生静电引发起火,导致陈刚重度烧伤。
法院一审判决涉事加油站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加油站方上诉,表示“不存在任何过错”。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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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加油站监控视频画面(受访者提供)
加油时两次跳枪,汽油喷洒在衣裤上,驾车驶离后静电起火
据陈先生介绍,哥哥此前从事装修设计工作,兼职网约车司机。2025年3月12日下午,哥哥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至该加油站,在加油过程中,油枪出现两次跳枪,哥哥遂下车查看。
家属向记者提供的加油站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