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4日)下午2点半,江西省景德镇市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的被害人家属前往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抗诉申请。
家属的最新表态:不认可
被害人家属表示,他们不认可一审判决中关于犯罪心态和自首情节的认定。家属及代理律师认为,廖某宇不顾他人劝阻,两次将加速踏板踩到100%,尤其是第二次加速,应当被认定为主观故意。此外,事发时廖某宇时速过快,刹车和打方向盘应该被认定为本能反应,而非主动避让。
对于自首情节,家属认为廖某宇在事发后,其明知时速已经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却隐瞒这点,仅供述为“七八十码”,因此不能构成坦白。
家属表示会就这两点向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会在接到申请后的5日内就是否抗诉作出回复。
无法瞑目的儿子
“我看到我儿子真的是睁着眼在那里,我就觉得他已经去世了,就让他把眼睛闭上,我用手把我儿子的眼睛慢慢抹下来,一下子,我儿子眼睛马上又睁开了。我就觉得我儿子这简直就是死不瞑目了,那时候我心里真是糟糕到了极点。”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害人父亲胡老先生和母亲胡女士在儿子家中接受了看看新闻记者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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