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原告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情况的通报”:经审理,本院于2025年10月10日依法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给付原告王某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该案于9月26日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正在泰国服刑的被告俞某某通过视频出庭。
“10月10日,十全十美!”王暖暖在朋友圈更新动态。“我们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王暖暖代理律师柳锦目告诉新京报记者,王暖暖已拿到判决书。
就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荆告诉新京报记者,离婚损害赔偿是旨在保护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获得赔偿,在具体的判决中,离婚损害赔偿大多只有5万元、10万元,“10万的情况都很少。”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通报中并未提及财产分割,这是这场离婚案的关键矛盾之一。张荆说,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严重过错方就丧失了对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俞某某有权主张分割王暖暖的财产,难点在于俞某某将王暖暖推下悬崖后到离婚前这段时间王暖暖的财产,比如做自媒体的收入,应该如何分割,对于法官来说是一个考验。
柳锦目表示,离婚判决下达后,还有15天的上诉期。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俞某某不服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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