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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朋泽贸易”)、杉杉集团管理人与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商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船”)、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TCL产投”)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等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人拟通过“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杉杉股份23.36%股票的控制权,总对价约32.84亿元。如果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任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