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是近年来发生的最恶劣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该典型案例还被写入了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报告指出,“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
对于该案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被害女孩的家属认为,此案从发生至杨光毅被执行死刑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最终能让杨某燕得到安息,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这个案子写入了两会报告,相信以后的法律会越来越完善,正义不会缺席。愿世间的女孩,都能快乐成长,长大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有着丰富多彩的生活,这也是我妹妹的愿望。以后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在小时候还是长大后,都能有着责任心、有担当、自强不息。最后真的希望世间的女孩,都能健康长大,同时感谢红星新闻等媒体、代理律师和社会大众对我们家的帮助,真的非常感谢!”杨某燕姐姐说。
案件回顾:
2018年10月4日中午,10岁的杨某燕独自卖百香果获得32元。杨光毅蹲守在她回家的路上,强行抱起扛上山,行凶过程中,刺伤女童双眼和颈部,拿走32元并强奸女童,将女童浸泡水中、抛弃于山野。两日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2019年7月12日,杨光毅一审被判犯强奸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控辩能力,请求减刑。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高院在审理时,考虑到杨光毅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改判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杨某燕家属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杨某燕母亲陈礼言委托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王飞代理此案,经过律师走访当地发现,杨光毅曾有多次跟踪、搂抱、骚扰其他同村多名幼女的行为,骚扰幼女的地方有的还和上述奸杀案在同一地点,造成多名女孩产生心理阴影。
2020年5月10日,最高院决定对广西高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侯士朝、王飞律师通过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分析案情等工作,同家属确定申诉请求,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主要内容为:杨光毅的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杨光毅的自首行为,不足以从轻。“在申请再审期间我们递交了走访材料,以证明杨光毅的一贯表现和人身危险性。”
2020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2020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杨光毅强奸案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光毅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