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些生活的琐事,湖南男子郭某将邻居家三人从四楼扔下,最终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2月25日,湖南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和2009年开始建房时与邻居李某良、易某叶夫妻商量好,两家房屋毗邻的墙共用,两家各出一半修墙的地基,各承担一半修墙的费用,经核算后易某叶家需要承担“共垛”费用13270元,易某叶家承诺自己建房时支付费用。
2015年,易某叶、李某良在修建自家房屋时发现,郭某和建房时将水管埋在公共墙体易某叶家这边,致易某叶家房屋4楼顶部出现漏水现象,故在郭某和索要“共垛”费用时,易某叶要求将4楼漏水维修好才能给付。
2020年9月2日,郭某和喊来师傅帮易某叶家4楼顶部公共围栏用铁皮包好。17时许,师傅完工后离开,郭某和、易某叶一起到4楼楼顶查看。郭某和再次索要“共垛”费用未果,两人在4楼楼顶天台发生争执并相互推搡,郭某和将易某叶推至天台边上,抱着易某叶的大腿往围栏外扔,易某叶用手抓住围栏,脚踩在围栏外的防雨罩上,并大声呼喊儿子李某。郭某和用力压易某叶的肩部,掰开易某叶的双手,易某叶从防雨罩上摔至2楼阳台。
李某听到母亲的喊叫后,带着2岁的表弟易某成来到4楼天台,在李某探头往下看时,郭某和抓住李某往围栏外扔,李某像母亲一样抓住围栏挣扎,最后被郭某和掰开双手摔下去。随后,郭某和又将2岁的易某成扔下去。
易某叶当场死亡,李某和易某成被送至邵阳市中心医院,易某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住进ICU。经鉴定,易某叶、易某成均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李某的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据湖南省邵阳市中心医院出具的一份住院证显示,2020年9月3日,10岁的李某被送至医院神经外科进行治疗,被临时诊断为左额骨凹陷性骨折、头皮裂伤清创术后、头皮血肿、右肺挫伤、腰椎骨折。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和因与邻居财务纠纷而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1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作出判决如下:判处郭某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43575.6元。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易某叶的弟弟易先生表示并不满意,其在起诉状中曾向法院申请赔偿住院费、丧葬费等共计123万元。易先生称,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其将继续向法院申诉。
另外易先生还透露,郭某和及其家属对此结果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